福清市残联发放助学金43.9万元 保障贫困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本报讯 为推动福清市残疾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解决残疾人或其子女因贫辍学问题,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利,11月22日,福清市残联开展2016年扶残助学活动,共发放43.9万助学金,扶残助学154人次。 福清市残联相关负责人洪皓说,此次活动主要帮扶本地考上全日制中专、高中、大专(含五年连续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子女,福清市残联将分别给予一次性20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4500元的补助。自考获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子女,将一次性补助2000元。扶残助学所需经费从福清市“残疾人劳动就业保障金”中列支,由福清市残联核发,共帮扶3名硕士生、60名本科生、35名大专生、31名中专生、25名高中生共154人次,发放43.9万助学金。 另外,如有残疾人或残疾人子女在去年考取博士、硕士、大中专院校或高中,因特殊原因未能领取补助金的,可于今年一并补报。但申请补报时,需提供入学缴款发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学校盖章的2016年在学证明。登记地点为: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福清市残疾人联合会801财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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