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社保补贴

十七楼的安素
2016-11-25 09:01:27

福州新闻网11月2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长森 李晖 通讯员 鲍道榕/文 石美祥/摄)“请问是‘市政直通车’吗?”昨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本报新闻热线968800响个不停,不断有读者来电咨询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小额贴息贷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等方面的问题。一些读者还专门来到本报读者服务中心,向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和市人社局做客嘉宾当面咨询。

就业失业登记证 将逐步更换为就业创业证

问: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申领对象是什么?

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本人自愿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未就业的;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就业的;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随军家属未就业的;刑满释放、假释或监外执行未就业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以上就业转失业的。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我市户籍、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居民,本人自愿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持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

就业失业登记证将逐步更换为就业创业证,两者功能一致。目前,就业创业证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其他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发放,其他各类劳动者仍申领、使用就业失业登记证。

问: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如何申请?

答:本地户籍居民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申请登记,经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初审,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审核确认,报送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后,即可办理失业登记,免费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非本地户籍人员向原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和就业管理机构申请登记。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 可享社保补贴

问:就业困难人员如何认定?

答: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条件是:具有我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员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就业困难人员还包括具有我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以下人员: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中,男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农村居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办理认定手续后,可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税费优惠等各类就业援助政策。

问: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中用人单位缴费部分的社保补贴。

享受标准为:以福州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测算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并给予补贴。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自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之日起计算)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问:小企业录用就业困难人员,在贷款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符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对象人员(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达现有在职职工总额的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小企业职工总数原则上应不少于20人,达不到上述条件按人均2万元额度给予贴息。

享受标准方面,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

新开办小微企业 带动就业可享补贴

问:高校毕业生创业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创业纳税所在地县(市)区财政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的,可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场租补贴。

问:新开办的企业,在带动就业方面是否有相关的补贴政策?

答:在我市工商注册不超过三年的小微企业(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不含个体工商户),在其初创三年内新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新招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可按人数享受每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企业符合条件可申报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问: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要符合以下条件: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净裁员率低于当年度我市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已核发福建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的企业只需在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的“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模块上填报相关信息即可。相关部门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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