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借条索款 福清法院调查真相大白

婠婠
2016-12-08 17:10:26

东南网12月8日福清站讯(通讯员 魏子焰 林怡佳)近年来,借助诉讼这一合法形式企图获取不当利益的恶意诉讼现象多发。恶意诉讼不仅严重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也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90后云南小伙李某就遭遇了因一张伪造的借条而与自己的前同事对簿公堂的恶意诉讼案件。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6年5月份,90后云南小伙李某来融,在某公司上班。不幸的是,刚工作没一个月,李某就在工作过程中摔伤了手臂。于是李某找公司进行工伤理赔。公司安排方某负责李某的工伤理赔事宜。后李某因摔伤觉得自己不能再胜任该工作,打算换了一个公司上班,于是选择辞职。

然而在李某的工商理赔款刚刚到手时,为李某办理工伤理赔事宜的方某却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诉请李某还款两万元。

李某接到法院的传票后,立即赶到法院,一见到案件经办人钟法官便大声哭诉道:“钟法官,我实在是冤枉啊,我从来没有向方某借过钱。我才来那个公司不到一个月,跟李某根本就不熟,他怎么会借给我这个外地人这么多钱呢,我都不知道那张欠条是怎么来的?”

钟法官觉得事有蹊跷,便立马联系方某,详细询问借款的来龙去脉。方某称:“2016年6月5日,李某来我办公室办理工伤理赔事宜,并提出向我借两万元,说是有急用。我看他一个外地小伙来这么远的地方工作也不容易,平日里看他也是个老实人,所以便把钱借给他了,这个事情有欠条为证的。”

李某却说:“6月5日我根本就没去找过方某,我当时都已经辞职了,在另一家公司上班,不信可以去调取我现在公司的监控录像,那公司到处都是监控,管得很严,出门都要登记。而且我根本没有写过借条。方某给自己办理工伤理赔事宜时,曾让我在许多空白纸上签名摁手印,那张欠条可能就是在那些有签名和手印上的空白纸上补借款内容伪造而成的。”

当日,钟法官便前往李某所在的公司调取监控录像、询问门卫等人,证实6月5日当天李某确实在公司上班,从未离开过公司。于是钟法官便怀疑这是一场恶意诉讼,便立刻通知方某、李某到法庭进行调查。

到庭后,方某又辩称:“借条上的日期当时是随便签的,当时还当场给了李某借款,具体哪一天忘记了。”

“你会无缘无故地把钱借给一个不熟的新同事?”钟法官厉声问道:“借钱时李某都没在你公司上班,你与他的关系并不熟,你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几千块,怎么会这么大方借钱给一个新同事?”

第二日,方某便申请撤诉。钟法官对方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他恶意伪造、变造证据,企图通过虚假诉讼谋取不义之财的行径极为恶劣,同时,这也妨碍了案件的正常审理,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严重的话将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针对目前民间借贷案件激增的情况,钟法官在此提醒广大民众:民间借贷有风险,签名盖章需谨慎,借款凭据要收好,还清款项收借条。

登录 评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