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色诱韩国人开房盗窃 落网后扮嫩冒充未成年
厦门网-厦门晚报讯(记者 徐林武 通讯员 思法)彭某盗窃被抓后,报出一串名字、出生年月和住址,但是怎么看她都不像是1997年出生的,警方对其作了骨龄鉴定,再顺藤摸瓜,终于查清:彭某是冒充小她9岁的表妹思思。因为她3年前就曾因盗窃被判刑1年,现在害怕被从重处罚,所以拿表妹顶罪。近日,彭某因犯盗窃罪被思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3月13日凌晨,韩国人郑某和几个朋友到酒吧消费,朋友们陆续离开后,他一个人到酒吧门口的停车场抽烟。此时,一名陌生女孩过来跟郑某搭讪,因为不大懂中文,郑某只能用简单的汉语词汇费劲地跟对方交流。当女孩说要去宾馆,郑某倒是心领神会,于是带上女孩去环岛路一家酒店开房。 到了酒店,郑某拿出银行卡刷卡交押金。没想到,女孩在旁边悄悄记下郑某的密码,当郑某进房间洗澡时,女孩悄悄偷走他的银行卡,然后找个借口溜之大吉。等郑某发现银行卡的两万多元被盗取时,已是第二天的上午,郑某马上报警。 3月26日,郑某再次去那家酒吧玩耍时,远远就看到那个女孩,他悄悄报警,女孩随后被抓,警方从其身上搜出郑某的银行卡,另外还搜出另外两张他人的银行卡。 到了派出所,女孩说她叫“思思”,出生于1997年7月,未满14周岁。警察怎么看都觉得她至少20岁了,对其进行骨龄鉴定,得出的结论也证实她的年龄在20岁左右。警方继续调查,证实“思思”确有其人,不过,眼前的这名盗窃女嫌疑人是“思思”的表姐彭某,她出生于1988年,3年前就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1年,所以懂得未满14周岁的盗窃不犯法,也懂得“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23500元,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