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海鲜上传微博才知五道菜被调包

暮荣司徒
2012-11-21 09:07:39

  N本报记者 周德庆 通讯员 黄丽萍

  本报讯 11月19日中午,在福清三山镇溪渡海鲜吧,第一次来沿海旅游的王女士兴奋地把自己点的海鲜大餐一一上传微博与朋友分享,没想到,知情的朋友告诉她,有五道海鲜被调包了。当天下午,在福清三山工商所的协调下,饭店赔偿了王女士的损失。

  内地人没见过海鲜红鲟变菜鲟还兴奋

  王女士是甘肃省兰州市人,第一次来沿海旅游的她兴奋异常。当天中午,她和朋友一起在福清三山镇的溪渡海鲜吧吃饭。长期生活在内地的她,对海鲜的种类和价格都不清楚,可她是一个“微博控”,服务员每上一道菜,她都会拍成照片上传到微博与朋友分享。

  很快,一位了解行情的粉丝在网上告诉她,有五道菜被调包了,菜名与她的标注不一致,金鲳鱼变成了鲳鱼,红鲟变成了菜鲟,九节虾变成了明虾,生蚝变成了大海蛎,且前后价格相差了200多元。

  听说自己被“宰”后,王女士很生气,立即找到饭店讨说法,可商家拒绝了她的退款要求。无奈,王女士找福清市工商局帮忙。

  饭店诚恳道歉双方握手言和

  工商部门介入后,调包过程浮出了水面:原来,当时王女士用餐较迟,所点的菜中,有五道已经买不到食材了,加上服务员正处于交接班,厨房只好用其他海鲜代替。随后,没有跟王女士说明,收银员就按照原来的菜单价格结算了。

  当天,在工商的协调下,饭店向王女士道歉,退还了多收的215元,并以6折的价格重新结算当天中午的菜金。随后,王女士认为店家态度诚恳,主动删除了微博。

福清市工商局提醒经营户一定要诚信经营,按照《消费者权益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同时,消费者也要注意保留证据,以便事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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