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福清侨乡报-福清新闻网12月15日讯(记者:林翔) 元旦将至,为正风肃纪,市纪委、市监察局决定对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市公交公司经理林家辉等人违规发放加油卡等问题。2009年9月,市公交公司召开管理层会议,议定每月给公司管理人员发放定量加油卡。2015年6月,林家辉转任该公司经理后,仍延续该做法。期间,历任财务科科长林传兵、陈琳均以支付燃油费名义出账。2013年1月至2015年9月,市公交公司共发放油卡价值517178.36元,其中,林传兵领取油卡价值16907.8元;林家辉、陈琳未领取加油卡。2016年10月18日,市纪委给予林传兵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项;市纪委给予陈琳党内警告处分;市监察局给予林家辉行政警告处分。 江阴镇赤厝村党支部书记严利等人违规提供和接受有偿陪侍服务等问题。2015年8月的一天,江阴镇赤厝村新任党支部书记严利为庆祝其顺利当选,自费邀请江阴镇文教中心主任俞盛、赤厝村原党支部书记严章祥等人到酒楼吃饭、KTV场所娱乐,并提供有偿陪侍服务。2016年10月31日,市纪委给予严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俞盛、严章祥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查处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深刻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贯彻执行,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又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党组织的责任,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