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出租车行业将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不收任何费用

暮荣司徒
2012-11-21 09:34:02

  运输管理处负责组建

  该调解委员会由厦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负责组建,由内设的调解中心和外设的工作联系点组成。起步阶段,在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聚居的思明区、湖里区外设两个工作联系点:思明莲前街道出租汽车行业调解委员会、湖里禾山街道出租汽车行业调解委员会。待条件成熟时,逐步增加工作联系点。

  11个成员均为兼职人民调解员,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出租汽车行业专业知识。待条件成熟时,将逐步增加专职人民调解员。

  调解员将分为若干巡回调解工作组,除每周二、四下午分别在外设两个工作联系点开展调解,每周五进行跟踪回访外,其余时间在内设的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

  此外,针对出租汽车经营权、承包费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往往先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的特点,该调解委员会将建立投诉受理、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联动、衔接机制,协调合作,各有分工,各有侧重,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对于比较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还可委托专业性仲裁机构、行业组织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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