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对方是军嫂仍同居 与军嫂发展婚外情被惩处
又有男女偷情了,明知对方是军嫂仍同居,这个奸夫真的是吃了豹子胆吗?男子张某明知女子李梅(化名)是现役军人的妻子仍与对方同居,后被抓获归案。记者18日获悉,因破坏军婚罪,张某被顺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这个男子明知对方是军嫂仍同居,如此下流,不被判罚才怪呢! 首先,我们来普法一下!男子明知对方是军嫂仍同居被判刑,是犯了破坏军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往,我们遇到的偷情,都只是谴责那对狗男女违背道德!但是,这个男子明知对方是军嫂仍同居,不仅仅违背道德,还触犯法律!所以,各位偷情男女,一定要学习一些法律才行!其实,这对男女偷情,不仅仅罚男子,也应该触犯军嫂,因为她也是出轨了! 报道称,今年30岁的张某2006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两年,缓刑两年。因涉嫌犯破坏军婚罪,于今年5月18日被羁押,次日被拘留,现羁押于顺义区看守所。 据指控,今年3月至5月18日,在北京市顺义区某镇某小区,张某在明知29岁的李梅(化名)是现役军人配偶的情况下与之同居,后被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军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