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福州新闻网12月2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效翔)日前,永泰县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同安镇林业站原会计卢绍湍违规向他人赠送礼金的问题。经查,2014年2月,卢绍湍伙同他人承包同安镇林分修复项目,为感谢村干部提供帮助,2015年春节期间,卢绍湍向4名村干部赠送礼金共计10200元。2016年12月7日,卢绍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同安镇文际村党支部书记朱良钗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经查,2014年2月,朱良钗在村实施林分修复项目中,在合同签订、项目验收、协调解决村民纠纷等方面为施工方提供帮助,于2015年春节期间收受卢绍湍送的礼金1000元,并用于其日常生活开支。2016年12月7日,永泰县纪委给予朱良钗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其违纪款1000元上缴财政。 同安镇文际村报账员朱必海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经查,2014年2月,朱必海在村实施林分修复项目中,在合同签订、项目验收、协调解决村民纠纷等方面为施工方提供帮助,于2015年春节期间收受卢绍湍送的礼金1000元,并用于其日常生活开支。2016年12月7日,永泰县纪委给予朱必海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其违纪款1000元上缴财政。 永泰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原校长陈碧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经查,2014年春节前,陈碧光在张吉诚(非中共党员)承接城建校零星修缮工程项目中给予关照,收受张吉诚送的葡萄酒、茶叶及1万元现金。陈碧光还涉及其他违法问题。2016年9月,陈碧光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赤锡林业工作站原站长范明兴违规向他人赠送礼金的问题。经查,2014年2月左右,范明兴为感谢时任永泰县林业局营林科科长林光(另案处理)在2013年度赤锡林业站森林抚育指标下达、拨款等方面提供的帮助,向林光赠送好处费12000元。范明兴还涉及其他违法问题。2016年7月和12月,范明兴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同安镇林业工作站原站长黄身群违规向他人赠送礼金的问题。经查,2014年,黄身群为感谢时任永泰县林业局营林科科长林光在2014年度同安林业站造林任务指标下达及验收审核、拨款等方面提供的帮助,向林光赠送好处费10000元。黄身群还涉及其他违法问题。2016年7月和12月,黄身群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永泰县林业局营林科原负责人陈涛违规收送礼金的问题。经查,2013年底,时任霞拔林业站站长陈涛利用职务便利,为造林承包商陈建锋提供帮助,收受陈建锋赠送的礼金人民币10000元。陈涛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11月11日,永泰县纪委给予陈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永泰县林业局对其岗位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