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先试看海西——走进平潭综合实验区

食不在来
2011-11-17 10:26:28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金雨): “先试先行看海西——第八届全国网络媒体海峡西岸行”大型采访活动今日走进平潭综合实验区。

  平潭抵触福建东南沿海,东临台湾海峡,由126个大小岛屿组成,陆域面积392.92平方公里,海域总面积6064平方公里,其中主岛海坛岛面积324.13平方公里,为全国第五大岛、福建第一大岛。平潭距台湾新竹仅68海里,是大陆距台湾本岛最近的区域。拥有众多的避风良港和深水岸段,旅游资源景观独特、类别丰富,风能和潮汐能优势明显,主岛可供开发假设用地160平方公里,具有广阔的开发空间和发展潜力。平潭与台湾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两地民众关系密切,文化相互交融,经贸往来久远,在开展两岸交流合作先试中具有独特的优势。

  建设两岸合作的平潭综合实验区

  《海西规划》明确了把平潭建设成为两岸同胞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探索两岸合作新模式,开展两岸经济、文化及社会等各领域交流合作综合实验;构建两岸经贸合作特殊区域,支持在平潭岛内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行更加优惠的监管政策;建设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积极探索台胞参与平潭社会事务管理的方式,把平潭打造成为适宜两岸民众居住的示范区。当前,福建省把平潭开放开发作为海西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战略突破口,努力建设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

  建设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

  《海西规划》明确了要多领域、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与台湾各界的往来,推进文化、科技、教育、卫生等交流合作,支持设立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专项基金、两岸教育合作实验园区、两岸出版交流试验区。近年来,福建成功举办三届海峡论坛,成为继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两会”协商后的又一个两岸交流沟通重要平台。妈祖信俗、福建南音成功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闽台缘博物馆、湄洲妈祖庙成为国台办批准的首批“两岸交流基地”,闽南文化、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相继设立。率先开展对台招生,成规模选派大学生入岛学习,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今年安排27所院校142个专业招生6000多人。首次对台湾居民开展农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首批7家台湾律师事务所获准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厦门卫视成为大陆首家赴台驻点城市媒体。

  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

  《海西规划》明确了加强两岸产业深度对接,适时推进两岸产业对接集中区建设,厦门、福州台商投资区扩区和新设立泉州台商投资区,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鼓励承接台湾产业转移,允许国家禁止之外、不涉及国家安全的各类台商投资项目在海峡西岸经济区落地。对国家批准设立的台商投资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古雷台湾石化产业园区等特定区域台商投资项目,实行特殊审批政策,《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5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国务院专门规定需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之外,委托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深化闽台农业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增设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提升服务业合作水平,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强化两岸物流业和旅游合作;实行更加开放的对台贸易政策,扩大对台直接贸易。当前,福建正不断强化闽台农业、林业合作,拥有6个台湾农民创业园(漳浦、漳平、仙游、清流、福清、惠安),农业实际利用台资居大陆之首。推进古雷台湾石化产业园区等特定区域的开发建设。两岸合作的第一个产业投资基金海峡产业基金投入运营,一期规模50亿元,70%的募集资金将投向海峡西岸经济区,主要投向基础设施项目,高成长性、具有上市前景的项目及台商在内地的投资企业等。赴台投资企业数与投资规模居大陆各省首位,全省累计实际利用台资近200亿美元,闽台贸易额累计近870亿美元。

  建设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

  《海西规划》明确了构建服务两岸的客运枢纽、货运枢纽、信息枢纽,努力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两岸交流交往、直接“三通”的主要通道和平台。当前,福建率先开通对台海上直航客滚航线,福州成为大陆首个对台通邮航点,新增福州、厦门两个空中货运直航航点,累计闽台空中直航运载旅客126.23万人次,“小三通”运送旅客763.61万人次,海上直航货物吞吐量4811.87万吨。今后,还将根据《海西规划》继续推动开放东南沿海海上新航线,进一步完善海峡两岸空中双向直达航路,积极推进增设武夷山、晋江、温州、汕头等机场作为两岸空中直航新航点;支持增设具备条件的口岸为对台直航口岸;继续发挥“小三通”的作用,放宽大陆居民循“小三通”赴台旅游的地区范围。

  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海西规划》明确了充分利用国外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实现开放型经济的新跨越,继续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对外开放的先行作用。

  一是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途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深化。

  二是国企改革取得进展。整合组建投资、能源、交通、外贸、华侨实业五大集团,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不断完善、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

  三是行政审批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资、金融、行政管理体制、社会事业等领域改革取得新进展。自2000年以来,福建省已先后开展11轮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共减少省级审批项目1820项,精减82.7%。目前我省已成为全国保留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仅保留379项,福建省国家安全厅、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福建省监狱管理局、福建省法制办、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福建省消防总队、福建省交警总队、福建省残联等9个省直部门成为“零审批”部门。

  四是经济特区综合配套改革大力推进。国务院批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并同意厦门发挥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试验区作用,“扩大金融改革试点,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先行试验一些金融领域重大改革措施”,将其目标定位为金融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两岸金融服务业对接示范基地、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前沿平台、两岸区域经济一体化重要引擎。当前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加快建设,金融核心区开发建设全面启动,8家台资金融机构已先期入驻,示范带动作用日益凸显。在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框架下,支持在平潭开展土地管理综合改革试点。

  五是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机制逐步建立。资本、土地、人才要素市场加快发展。着力构建福州大都市区和厦漳泉大都市区,加快推进同城化进程。积极推进港口管理体制一体化改革,加强港湾资源整合,合理布局港口建设,集中力量建设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福州国际航运枢纽港、湄洲湾主枢纽港。总结推广“晋江经验”,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民间投资领域扩大,民营经济发展水平继续提高,比重达66%。晋江、福清、南安、石狮等8个县(市)入选第十一届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

  六是对外开放局面不断拓展。全方位开放格局进一步形成,对外贸易突破1000亿美元,“十一五”时期累计实际利用外资457亿美元,闽港澳侨合作更加密切,侨力资源优势进一步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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