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1家药店上榜福建省“示范药店”
本报讯 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2016年福建省“双十百家”药品经营示范企业名单,福清市新永惠大药房有限公司步行街店获评“2016年福建省示范药店”称号。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强化药品经营企业诚信合法经营意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去年在全省开展“双十百家”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示范创建活动,打造10家药品批发示范企业、10家药品零售连锁示范企业、100家示范药店。“双十百家”药品经营示范企业评选条件和标准为: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和零售药店(含连锁企业门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5年后无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无不良投诉举报,在当地群众和业内反应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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