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江阴镇区新增4处固定“电子眼”抓拍违法行为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近日我市交警部门在江阴镇区增设了4处“电子眼”,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为遏制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1月底,我市交警部门在江阴镇外环路、荣江路、兴屿路、浔头街4处地点新设了固定“电子眼”。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汽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驾驶员开车接打电话;驾驶员开车未系安全带等。对于违反上述行为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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