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变态凶魔专抱幼女 性侵1人杀害2人被注射死
本报记者 韩影 本报讯 嫌入室盗窃偷得少,变态恶魔专找幼女泄愤,杀害2人,性侵其中1人;女同事乔迁,好意邀他喝酒,不料招来杀身之祸。昨日上午,泉州市中院将裴小飞等一批刑事重犯押赴刑场,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案例一 嫌偷得少 专杀幼女泄愤 裴小飞,30岁,河南人。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 去年7月24日凌晨3时许,安海镇庄头村杨某有的租房内,裴小飞盗走杨一部手机,以及现金人民币80多元。因嫌所盗财物太少,裴小飞便想将正在睡觉的小燕(5岁)抱出去杀害泄愤,所幸睡在一旁的舅舅及时发现,裴小飞丢下小燕逃离现场。 但刚满1岁的小兰,就没那么幸运了。 去年7月31日凌晨1时许,安海镇海东居委会一房间内,裴小飞将蔡某100多元现金和一部手机盗走。因嫌所得太少,便到对面房间,将正在酣睡的刚满1岁的小兰,抱到该镇五里桥头附近岸边,用手将小兰掐昏后,又将其用皮带绑上石头,沉入五里桥管理处前的水池里,致小兰溺水身亡。经查,他将小兰抛尸前,曾实施猥亵。 不出1个月,裴小飞又窜进安海庄头村冯某的租房内,准备盗窃。他行至房前发现,屋里只有一个小女孩阿玲在酣睡,门却反锁着。便找到一把菜刀,试图撬锁。熟睡中的小玲被响声惊醒,打开房门,却被裴一把掐住脖子,直至昏迷不能动弹。随后,裴小飞将小玲带到该村已废弃房屋的院中,用一塑料绳将小玲绑上石头后,扔进水井。落网后他交代,曾对小玲的尸体实施性侵。 经查,去年7月至8月间,裴小飞四处偷盗,共顺手抱走5名幼女,致其中2人死亡,性侵1人。 裴小飞小学没毕业就辍学,这些年来劣迹斑斑。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年仅16岁的他就因犯下盗窃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此次落网,裴小飞不仅身背命案,还背负多达19起的盗抢案底,涉案金额达20多万元。 庭审时,他辩称自己活得不如意,早对人生失去信心;偷不到东西或偷得太少,就想杀害幼女泄愤。此话一出,受害者的母亲,对其恶行愤恨至极,扔鞋泄愤。 案例二 挥刀夺命 只因强奸未遂 阿华曾是惠安某公司员工,去年4月18日晚上7时许,为庆祝乔迁之喜,她邀请几个同事和朋友,来家中吃饭喝酒。曾一起共事过的王宝群,也应邀赴宴。 当晚10时许,阿华因不胜酒力,被抬到房间休息。王宝群见状,顿生歹念,欲将阿华强奸。席散后,王宝群离开时,悄悄将阿华放在鞋柜上的房门钥匙偷走。 不久后,王宝群返回,用偷来的钥匙打开房门,进入阿华房间实施猥亵。阿华惊醒后反抗,并往厨房方向跑。王宝群抢先跑到厨房抄起一把菜刀,朝她的面部、颈部等部位砍了数十刀,致阿华当场死亡。次日凌晨2时许,阿华的母亲回家发现女儿被杀,报警。不出一周,王宝群在河南归案,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去年年底,泉州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和强奸罪,判处王宝群死刑。 (文中受害者均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