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男子转账20万给女助理 妻子骂小三被判赔钱

暮荣司徒
2012-11-29 11:43:28

  台海网11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见习记者 林彬彬/文 刘奎宁/图)丈夫突然转账几十万元给昔日的女助理,引起了妻子张玲(化名)怀疑。

  之后张玲听说,丈夫曾和这名女助理多次一起住酒店。于是,张玲开始多次辱骂女助理是“二奶、小三、妓女”,还上门砸东西,打伤女助理。

  近日,张玲因侵犯名誉权,被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决在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妻子的发现 丈夫转账20万给女助理

  陈默(化名)45岁,是厦门某公司老板。他原来的女助理小惠(化名),不到30岁。

  今年5月初,陈老板突然转账20万元给小惠,此举引起了妻子张玲的怀疑。

  随后,张玲又听人说,丈夫曾和这名女助理一起住进酒店,而且不止一次。最近一次,是2012年4月20日,两人同时出现在上海一家五星级酒店。

  此外,还有一位证人证明:2009年9月2日至5日,在昆明一家酒店内,陈默和小惠同住一个房间。张玲也回忆,当时,丈夫确实在昆明“出差”四天。

  丈夫的坦白小惠可能怀了他的孩子

  于是,张玲开始追问丈夫,丈夫坦白说,他与前下属小惠之间 “确实有不正当关系”。他还交代,小惠可能怀上了他的孩子,因此,他才付20万元给她。

  自认为掌握丈夫婚外恋的充分证据后,张玲决定追回那20万元。同时,她还查了丈夫以前的转账记录,发现丈夫转账给女助理的钱共有35万多元。

  为此,张玲给小惠发了许多短信,表示要收回 “包养费”;她还在短信中骂小惠是“二奶、小三、妓女”。

  与此同时,陈默也在公司qq群中,公开承认自己与小惠的不正当关系,宣布要“认错悔改”。

  助理的反驳 和老板没有不正当关系

  但是,小惠说,自己是清白的。她否认和老板有不正当关系。对于陈默在公司qq群里的悔过声明,小惠觉得莫名其妙。

  小惠说,自己确实怀了孕,但孩子并非老板的,而是自己男友的,男友目前在国外工作。

  近日,小惠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说:“想不到陈老板是这样的人,根本没有的事情诬赖我,她老婆就是个泼妇,我真的很无奈!”

  据了解,小惠2006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在陈默的公司上班,直到2009年离职。

  小惠称,在此期间,公司送礼、应酬的费用,很多都是她先垫付的。所以,她离职后,老板转钱给她是理所当然。

  针对两人同时出现在一家酒店的事,小惠解释:虽然离开了公司,她和老领导陈老板的感情还不错。所以,2009年9月,他到昆明旅游,而她刚好也在,就顺便帮他找酒店,并到酒店接待他,仅此而已;2012年4月那次,酒店只是出具证明说她到过酒店,并没有证明她和老板同住一房。

  两人的冲突 女助理遭到辱骂和殴打

  但是,张玲不相信小惠的解释,坚持认为,小惠就是第三者。于是,今年5月份开始,她就频繁发短信骂小惠是“小三”。

  短信中,张玲说:“我老公借你用了六年,满足了你的一切欲望。该知足了!你已经是30岁的老女人了,别老是跟着那些有家室的男人,别再给你爹娘丢脸。”

  张玲还要求小惠还钱。她说:“你让我男人养了你六年,车、房、大笔的现金。你这贪婪无耻的J女人……钱是我们家的,你要连本带利给我退回来。”

  张玲的攻击并不止于短信。今年6月19日,她携丈夫等一帮人,来到小惠新的工作单位,要对质。

  当时,张玲当众骂小惠是“小三、婊子”,还指责她“勾引别人老公,破坏他人家庭,骗取老板钱财”。此后,双方发生冲突,小惠受了伤。

  小惠回忆,当天上午11点左右,突然一伙人冲击她的办公室,开始围殴她。“他们不断用电话机、电脑键盘和剪刀对我进行暴力殴打。”

  小惠身上多处受伤,头发脱落。事后,小惠住院治疗,经诊断,她不但脑震荡,颅脑损伤,头部和颈部多处挫伤,颈椎骨折,还出现“先兆流产”症状。

  法院的判决 妻子侵权 赔偿2万元

  双方为此事闹上了法院。小惠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陈老板夫妻二人同时列为被告,一齐告上法庭,索赔10多万元。

  小惠的代理人、福建欧菲亚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清旺律师说,张玲带着一伙人冲进小惠办公室,对她采取语言侮辱、暴力殴打的行为,是在公众、公开场所,暴力侵害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暴力侮辱行为,已严重侵犯小惠的名誉权。

  张玲和丈夫则答辩说,他们没有诽谤小惠,小惠确实是第三者。张玲还认为,丈夫指证自己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这种关系不但会伤害妻子,伤害两个年幼的儿子,甚至可能导致妻离子散,所以,丈夫没有理由编造这种“不正当关系”。

  对此,林清旺律师认为,别说张玲没有证据,退一万步说,即便假定二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张玲也不能辱骂、侮辱小惠,更不能在公共、公开场合进行人身攻击、公然侮辱。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官认为,张玲提出的丈夫和小惠先后入住同一家酒店的证明,并不能说明两人就住在一起。而张玲的行为不但损害了原告的名誉,还对原告实施围攻殴打,主观恶意较重。

  因此,法院一审判决:张玲及其丈夫在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医药费1000多元,此外还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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