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失足女向昔日顾客借钱 被强奸财务遭抢
导报讯 (见习记者 蔡晶晶 记者 沈华铃 通讯员 林永强 陈燕贵)一失足女因父亲看病缺钱,找到以前的“顾客”借钱,却遭“顾客”强暴。经漳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漳浦县法院近日以强奸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2月,失足女胡某与陈某相识并互留联系方式。4月初,改行到厦门卖十字绣的胡某打电话给陈某,称父亲生病,希望以十字绣为抵押向他借钱,陈某很快就答应了。4月9日,胡某按照约定,和朋友颜某两人带了十字绣,从厦门前往漳浦。陈某在县城为两人开了一个房间。当晚,陈某提出要与胡某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后转用威胁的手段,在胡某朋友面前,强行与胡某发生了性关系。次日,胡某与颜某急着离开,陈某不肯,还抢走胡某随身所带的手机和5幅十字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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