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起诉冯小刚是怎么回事 网曝起诉原因
由冯小刚导演范冰冰主演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取得了很大的成功,然而却引起了一桩诉讼案,潘金莲起诉冯小刚等人,到底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16年,由冯小刚导演、范冰冰领衔主演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获得巨大成功。电影改编自作家刘震云创作、2012年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同名长篇小说《我不是潘金莲》,讲述了一个被丈夫污蔑为潘金莲的女人,在十多年的申诉中,坚持不懈为自己讨公道的故事。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上映后,引发大众关注,同时也引发了全国潘氏宗亲及广东省增城市民潘金莲的不满。潘金莲以电影“直接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使原告在精神上遭受到严重伤害,该电影的出品、预告、宣传及上映,使对原告的侵权行为大范围扩散,给原告及其家人、家族名誉上造成重大损害,社会评价严重受损,不但原告精神上极其压抑、苦闷,其家人及潘氏家族,整体社会评价急剧降低,随处可以听到对原告及潘氏家族的冷嘲热讽”而将冯小刚、刘震云等九人告上法庭。
据潘氏宗亲会媒体联络人潘利求介绍,历史上的潘金莲原型本人并非“不正经的女人”,更不是荡妇,而是贤良温淑的大家闺秀、贝州潘知州的千金小姐。潘友发认为,冯小刚作为有国际知名度的导演、刘震云作为有影响力的著名作家,却不顾历史事实,强行将李雪莲的遭遇,与潘金莲扯上关系,对潘金莲及潘氏族人继续污名化,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因此,潘氏族人希望借助此次对冯小刚等人的起诉,为遭受几百年侮辱的潘氏族人洗清屈辱。
冯小刚、刘震云等人的代理人则认为,《我不是潘金莲》中的潘金莲,是指历史小说中的潘金莲,而不是原告广东增城的潘金莲。“历史人物与现实生活中的人同名同姓,但是两码事。”因此,被告方认为电影并未构成对原告名誉侵权,不同意庭外调解。由于潘金莲病情危重,也未前往北京开庭。 这个诉讼开庭,冯小刚等人均为现身,由代理人处理,4月9日宣判,让我们一起等待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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