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夫移情别恋情妇雇凶杀人 12人牵涉其中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 (记者黄雅珊)得知情夫与别人准备结婚,在多次劝阻无效后,江西人尤某雪雇凶伤害情夫,不料致对方死亡。这起雇凶伤害案共扯进12人,多人已被判刑。昨日,市中院开庭审理其中一名被告人林某华,将择日宣判。 根据检察院指控:2003年11月,尤某雪(已判刑)得知与其交往多年的情夫钟某江与别人准备结婚,在多次劝阻无效后,她萌发了雇凶打瞎钟某江一只眼睛或砍断一只手的报复恶念。之后,她分别授意吴某强(已判刑)和张某友(另案处理)帮助其雇凶伤害情夫。而后,吴某强通过张某风和谢某福(均已判刑),谢某福又通过张某延(已判刑)联系到被告人林某华,要其帮忙找人教训钟某江。林某华答应帮忙,并介绍了“平头”(另案处理)与张某延、谢某福认识。之后,林某华伙同张某青(已判刑)、“平头”共同窜至泉州市区一茶馆内,商定酬金为人民币1.5万元,并收取了尤某雪的定金人民币3000元。 同年12月13日5时,张某青驾驶摩托车载着林某华到钟某江位于鲤城浮桥的租房附近守候。当看到钟某江从租房出来时,林某华即通知“平头”等人准备。在鲤城区浮桥后坑村廷玉路与兴贤路交叉路口,“平头”、陈某飞、张某国和计某华四人见钟某江驾驶摩托车经过时,持刀对其乱砍,致其受伤倒地,随后乘车逃离现场,后钟某江经被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林某华伙同他人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来源: 泉州网-泉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