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女子为离婚多次和假检察官发生性关系
正义网福建12月3日电(通讯员 杨福新)一男子只有初中文化,为骗取一受害女子的信任,冒充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以帮受害人办事为由,虽然漏洞百出,但还是先后骗取受害人2.7万多元,并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近日,这名骗财骗色的骗子被福建省仙游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批准逮捕。 2011年3月、4月份,犯罪嫌疑人林某通过qq聊天认识一名叫小芳(化名,仙游赖店人)的女子,两人聊天时,得知小芳因丈夫在外找小三,就想与丈夫离婚,问他能不能帮忙,林某为了博取小芳的信任,就说自己是福建省高级人民检察厅一科长,可以帮忙但需要花钱。小芳根据林某的要求,带着一万元现金来到莆田,将钱交到林某手中。相隔不到一周,林某以找关系要花钱,再次骗小芳给他一万元,当天两人还在酒店发生性关系。此后几天,林某用各种理由骗小芳送钱送物,先后再骗小芳7300元和一枚黄金戒指、一条白金项链、一个手表,期间林某还还利用冒充的身份与受害人多次发生了性关系。 日前,林某还跑到小芳家欲再次骗财骗色时,被受害人发现并报案。林某才被仙游赖店派出所抓捕归案,犯罪嫌疑人林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犯罪行为才被揭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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