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纳税引热议 淘宝开店不交税有失公平?
网店店主颤抖了,网店纳税引热议,未来要缴税?3月30日,全国政协在京召开第63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围绕“优化电子商务监管”建言献策。电商大佬马云、刘强东纷纷在座谈会上发言。刘强东认为,电商行业应与实体行业共有公平纳税环境,自然人网店也应等同企业管理。 刘强东的观点,认为电商就是凭借偷逃税款的优势,才重击了实体经济。抛去“电商不是实体经济”的谬误不谈,很多人其实一直对电商是否纳税的问题存在疑惑——电商真的不缴税吗? 电商大致分为三种形态:B2B、B2C、C2C。这里的“B”指的是企业,“C”指的是个人。事实上,B2B、B2C与实体店铺一样,同样都是照章纳税的,最典型的就是天猫和京东,消费者都会收到发票。仅在2016年,阿里巴巴集团就合计纳税238亿元,平均每个工作日就纳税1个亿,同时平台上企业的纳税额也超过2000亿元。 唯一的争议是,淘宝等平台上的个人网店是否应该缴税?从宏观上说,一视同仁最有利于公平实现,个人网店也应缴税。然而,任何制度设计都应当立足现实,一方面,阿里巴巴上数百万的卖家,直接创造了上千万的就业机会,还不包括对快递等行业的拉动作用,正日益成为个体经济的新业态;另一方面,据统计,卖家虽然基数庞大,但个人店铺中有多数都处于负盈利状态,真正能够实现盈利的只有10%左右。 事实上,个人网店同企业有着很大的区别,往小了说,很多个人网店只是有些人出于爱好的一种尝试,基本赚不了钱;往大了说,个人网店更像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个试验场,以极低的创业门槛激发了大众的创业热情,有助于孵化出更多能够提供“质优价廉”商品的明星企业。现实也是如此,真的做大做强后,必然受到风投机构的青睐,又有几家还会继续以个人网店形式存在呢?那么,对尚需要扶持的小微企业和多数赚不了钱的个人卖家,立刻征税又有多大的正向意义?小微企业不是也有税收免征额吗? 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理应与大型企业区别对待,这不仅是促进就业、保护创新的必然要求,也是立足于现实不得已的手段。山东近日因高利贷引发的一系列恶性事件让人们看到,融资难、经营压力大已成为小微企业面对的最大生存难题。众所周知,大企业在政策补贴、拿地融资等方面的便利,都远远超过前者,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众多小微企业正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面对这种不公平,又有什么理由要求在收税时“无差别对待”? 正因如此,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将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这已是近些年来我国第四次提高这一标准。根本上说,个人网店更像是尚未成型的小微企业,有些体现在资质上,更多则体现在市场认可度上。面对经济下滑的严峻形势,“放水养鱼”“扶上马再送一程”显然是比杀鸡取卵更好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