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10年内为鸟类“禁猎期”

暮荣司徒
2012-12-04 16:50:01

  昨日,记者从市林业站获悉,省林业厅于日前公布了针对福建省境内所有鸟类的禁猎期,禁猎期为10年(2012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此举意味着,未经批准,凡在我市境内对鸟纲所有种(鸟类)进行猎杀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据介绍,所以定下10年的鸟类禁猎期,是因为鸟类资源的保护与恢复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此次划定禁猎期后,非法猎捕鸟类的行为将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据了解,禁猎期间,除科学研究、疫病防控、保障航空安全等特殊情形外,我市林业主管部门将对猎捕鸟类的行政许可申请一律不予审批。凡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猎捕鸟类的,将由林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林富榕)


登录 评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