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再出房产新政 限购区域房屋需取得产权证满3年才能转让
据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网站12日消息,今日,成都出台房产新政策,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新政规定,自13日起,在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除此之外,新政对开发商捂盘惜售、首付款资金来源等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管。 以下为内容如下: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金融工作 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成房发〔2017〕4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3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45号)、《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等文件要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防范住房信贷业务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合规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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