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热心男子路上遇劫匪 追1公里才知是误会
时间:前天下午5时20分左右 地点:石狮灵秀镇洋下加油站路口 剧情梗概:摩托车向前飞奔,车后一女子边追边喊。 闽南网12月5日讯 “她被抢了!”半路上目睹这一幕,人高马大的林某晓脑中闪过这个念头,二话不说追上前去。追了1公里后,在一红绿灯路口,他一把将“劫匪”扯下车,还让旁边的人赶紧报警。 岂料,“劫匪”被抓后抱怨不已,“什么抢劫啊 搞什么搞 ”原来,他和那名女子是朋友,因小事争吵后乘车离去。林某晓顿时傻了眼,才知自己“好心办了坏事”,同时还惹下了麻烦——这名男子受伤住院,对方向他讨要医药费。 目前,石狮灵秀派出所已介入调查此事。 第一幕:与一女子拉扯后 男子乘摩托离去 黄昏的街头,人来人往。在洋下加油站的路边,河南女子王某琴与朋友林某双正在聊天。突然,林某双挥手叫了辆摩托车,转身要走。 “要去哪里 话还没有说完呢!”王某琴一把拉住林某双不让走,两人来回争吵和拉扯。林某双说了一句,“今天没空,改天再说”,就叫摩的工李师傅发动车子快走。 李师傅也搞不清楚两人是啥关系,“客人叫我走,我就走”。摩托车向前飞奔而去,王某琴在后面追了一会儿,还对着远去的摩托车大喊了几句。 此时,29岁的晋江人林某晓刚谈完生意,坐了一辆摩托车,从灵秀镇洋下村要往晋江赶,刚好路过此处,远远目睹了这一幕。 第二幕:热心男二话不说乘摩托追“劫匪” 莫非是那个男的当街抢劫,这么嚣张 当时,林某晓内心一震,当过兵的他二话不说,叫自己所乘摩托车的司机追上前去。 此时,在他们前方的摩的工李师傅,并没有注意到身后正在发生的这一幕。他还是开着车子,跟平时一样,以五六十码的时速,朝着客人要求的目的地方向奔去。 直到走了大约1公里,在石狮南洋路庆莲桥路段一红绿灯路口,李师傅才将车速减慢下来,停在斑马线边。 第三幕:拉翻“劫匪”后 才知是一场误会 就在李师傅停车的那一瞬间,林某晓搭乘的摩托车也赶到了斑马线前。突然,林某晓伸出手,一把将后座的中年男子林某双拉下了车。接着,李师傅也连人带车倒在地上。 “他们两个是抢劫的,快去帮我打110报警。”林某晓用闽南话对一旁的路人说。李师傅是本地人,他一听这话,赶紧大声喊道:“谁是抢劫的啊 我是摩的工!” 倒地后,林某双的头部和手上都在流血。这时,他也用普通话嚷道:“什么抢劫啊 搞什么搞 ” 直到此时,林某晓才傻眼了。他赶紧拨打120叫救护车,并陪着受伤的林某双前往医院。 接到林某双的电话后,王某琴也赶了过来。得知林某晓追“抢劫犯”一事,她哭笑不得。 昨日下午,在灵秀派出所,王某琴碰到了林某晓,催着他赶快去医院给林某双交医药费,其他的则不愿多说。 □探讨 如何见义勇为 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林培德律师认为,过路人误以为发生抢劫而追赶,并在追到后将对方扯下,这是由于认识错误而造成的,有别于故意的侵害行为。但如果造成相对人人身伤害,仍应赔偿有关损失。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经办民警肖警官也认为,林某晓的精神可嘉,但做法值得探讨。那么,普通市民见义勇为要注意什么 肖警官给了三点建议:出手前,一定要搞清楚事情原委;在合法前提下伸张正义,不能对嫌疑人故意造成人身伤害,更不能打残打死;在追踪嫌疑人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及时与警方联系并保持协作。(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建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