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女生被奸杀被告不认罪 姚淑被奸杀始末回顾(组图)
检方: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提起控告 4月19日上午10时,该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起诉书显示,王恒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6年5月20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6月25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本案由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王恒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于2016年9月22日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移送审查起诉。其间,因案情重大、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自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1月7日);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一次(自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2月3日)。
王恒和其母亲的合影。 检方指出,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5月19日晚9时许,王恒在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教学楼六楼东侧办公室内,强行与姚淑发生性关系,后因害怕姚淑告发,遂扼压姚淑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并将姚淑的手机拿走。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认为,王恒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王恒实施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