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买到"问题"饲料 福清一虾农欲索赔苦无证据

暮荣司徒
2012-12-06 10:23:04
本报讯 养殖的虾大批死去后,三山镇虾农薛先生怀疑自己买到饲料“有问题”,但最终却因饲料拆封多时,无法送检原样,造成索赔无果。
据了解,9月中旬,薛先生在三山镇某超市购买了5吨约30万元的“大福”牌对虾幼虾配合饲料,不料使用后,虾陆续死亡。事后,薛先生多次联系经销商协商赔偿,但双方各持己见,协商无果。无奈之下,近日,薛先生向工商部门求助。
三山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人员前往薛先生的养虾场了解情况。“这个批次的饲料色泽明显与其他批次不同,已经发霉了,他怀疑虾苗的死亡与饲料霉变有关。”薛先生拿出剩余的半包虾饲料给工商人员看。
但经销商却对薛先生的说法提出异议,认为:饲料色泽变化可能是开封后受潮所致,并非饲料本身质量有问题,而且造成虾苗死亡的原因很多,如饲养不当、气候变化等,都会影响虾苗生长。
由于责任难以明确,工商执法人员建议薛先生将该批饲料送检。但薛先生所购买的饲料仅剩半包,且已开封,无法送检,不能单方面认定责任,造成索赔无果。
工商部门提示,消费者购买农资产品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注意认真检验包装和标识。选购农资时要仔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实效期及使用说明等。不要购买包装破损、标识不清或不全的农资商品。
二是注意保留购买凭证及其他证据。影响农作物收成的因素比较复杂,为了方便解决纠纷,购买时要索取购物凭证。如果购买的数量多,最好与经营者签署一份质量保证协议,并保留少量未开封样品,以备发生问题时更好地分清责任。
三是出现农资消费纠纷或者发现非法经营农资行为的,应及时向当地工商、农资部门申诉举报或者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及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以求得帮助、判明责任。在可能的情况下,及时采取换种、补种、技术指导等有效措施,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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