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豆腐皮:“地方姓”晋升“国字号”
12月2日,清流嵩溪黄沙口村村民邓国荣与妻子将当天生产出来的豆腐皮,放入烤房,准备烘干。“早上3点钟就起床做啦!”邓国荣说,一年365天,大约有260多天,都是早上3点起床,直到下午3点才收工,每天能加工黄豆75公斤,生产豆腐皮50公斤。 邓国荣原在外地打工,几年下来,积蓄不多。2008年开始,他从事豆腐皮加工,可因为市场不规范,销路不畅,一年中只有不到半年在生产加工,6口锅年收益才4万元左右。他说:“现在,清流豆腐皮名气大,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有商标,质量有保证,卖得好,年收入有七八万元。” 有历史,却没有好销路 清流豆腐皮历史悠久,相传南宋景炎元年(1276年),文天祥护送杨太后到嵩溪黄柏洋,杨太后要喝豆浆,村姑顺手挥起浆皮凉干,煮汤或红烧,给太后作菜,杨太后胃口大开。此后,黄柏洋改名国母洋,当地人都会做豆腐皮。清朝嘉庆六年(1801年),清流嵩溪豆腐皮曾被列为贡品。 豆腐皮以黄豆为原料,用传统方法加工成豆浆后,将面上凝结的膜揭起晾干而成,富含植物蛋白,风味独特,久煮不糊,香嫩可口,营养丰富,蛋白质含量近百分之四十,比牛、羊、猪肉类的含量高。 过去清流豆腐皮为什么销路不好呢 一直以来,清流豆腐皮生产到销售都是“散兵作战”,生产以家庭作坊为主,销路只能靠上门来的零散批发商收购,这些批发商,常用黄豆来交换,或者农户自己在圩日摆摊叫卖。清流豆腐皮没有叫得响的统一品牌,也没有统一的技术质量标准,更没有统一的市场策划与营销,市场占有率并不高。市场上假冒的“清流豆腐皮”涌入,甚至出现自身内部互相压价的恶性竞争局面。 近年来,通过抱团发展、申请中国地理标志证明等举措,有着800多年历史的清流豆腐皮,重新焕发出蓬勃朝气。 抱团闯市场 邓国荣加工的好豆腐皮就送往离家2公里的爱珍豆腐皮合作社,通过统一包装,统一品牌,销售给各地批发商。 爱珍豆腐皮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3月,是清流第一家豆腐皮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以“公司+合作社”的形式,引领当地豆腐皮加工户共同致富。入社加工户严格按合作社制定的豆腐皮生产标准,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统一经营管理,并从原材料开始严格控制,原料由社里统一调入,统一分配。合作社社员已从最初10户发展到100多户,年产豆腐皮700多吨,产值达800多万元。 合作社理事长兰爱珍介绍说,通过“公司+农户”的模式,帮助许多零散农户打开销路,特别是中高端市场、海外市场。 目前清流县从事豆腐皮加工农户有178余户,加入爱珍合作社的就有130余户,这样抱团闯市场,消除市场存在的恶性竞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合作社成员主要为嵩溪临近乡镇的农户,协会通过每月一次例会,帮助成员互通生产信息,提升生产技术,提供价格标准。 地方姓,晋升为“国字号” 过去一直没有叫得响的商标,“清流豆腐皮”的称号被频频冒用,成为制约清流豆腐皮发展的瓶颈。 2007年4月,清流豆腐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虽然"清流豆腐皮"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但这只是一个地方上的叫法,而不是产地和产品质量的标志性"姓氏"。”清流县工商局负责人说。 同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以2007年第200号公告,正式批准对“清流豆腐皮”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保护范围为清流县现辖行政区域。这是清流县首个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也是清流县首个国家级品牌,改变了清流无国家级品牌的历史。 今年10月,“清流豆腐皮”商标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公告核准,被认定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认定后的“清流豆腐皮”商标的产品生产地域范围为清流县所有的13个乡镇,商标的使用需向清流县嵩溪豆腐皮营销协会申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伪造、印刷、销售“清流豆腐皮”地理标志保护专用标志。 此举极大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如今,全县近200家农户参与豆腐皮生产,年产豆腐皮6000多吨,产值近1.4亿元,成了农户致富的好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