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营改增”首个申报日“进账”80余万元

肖暮影
2012-12-10 17:15:03

本报讯 本月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第一个申报期。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12月3日,本月的首个工作日秩序良好,该局成功接收了石狮市华锦码头储运有限公司等19户“营改增”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申报销售额2989.15万元,成功扣缴增值税税款82.75万元。这标志着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进入新的阶段。

据介绍,从12月3日至4日,陆续有试点纳税人前往市国税局缴纳增值税款。从首个工作日的情况来看,有19户试点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款。其中,交通运输业7户纳税人申报销售额187.25万元,入库增值税款2.54万元,现代服务业12户纳税人申报销售额2868.82万元,入库增值税款80.21万元。

据了解,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成功上线后,市国税局将再接再厉,主要从三方面着手继续做好“营改增”各项工作。一方面,认真研究解决“营改增”上线后纳税人申报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企业的建账建证工作,并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同时,“营改增”作为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大部分纳税人的税负明显下降,但也存在如交通运输业等个别行业纳税人税负上升的情况,抓紧和市财政局、地税局等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尽早出台扶持方案,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进一步繁荣发展;另一方面,加强联系沟通,确保税源管理到位。和市地税局加强联系沟通,对属于“营改增”范围的纳税人进一步梳理明确,确保“营改增”过程中户数不遗漏、税源不流失,确保圆满完成“营改增”各项工作。

(记者 兰良增 通讯员 黄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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