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连续查处多起酒驾
本报讯 酒后驾车已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记者了解到,连日来,永宁镇多措并举,扎实落实“交通整治大会战”工作措施,通过设卡检查和群众举报的方式,接连查处3起醉驾和2起酒驾案件,其中酒驾案件已按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处罚,而醉驾案件的嫌疑人均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起诉。 11月23日凌晨2时许,邹某喝酒后骑着一辆无牌太子摩托车返回永宁镇永石路单身公寓,结果在进入楼梯口停车位时,撞坏了楼道旁的居民物品和自来水管,并在楼道口睡着了。经群众举报,永宁派出所执勤民警抓获涉嫌醉驾的嫌疑人邹某。经抽血鉴定,邹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浓度为146.04mg/100ml。 11月24日22时,在石永沿海大道西岑村路口,当地警方在设卡检查中发现一辆车牌闽cat03x的小轿车没有按道行驶,民警在检查时发现,车主廖某全身酒味。经检测,廖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浓度为89.51mg/100ml。 民警提醒,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已经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严重危害自身及社会公共安全,时刻牢记“喝酒莫开车,开车莫喝酒”。 (记者 王国文 通讯员 宋学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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