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在老伯竟“被死亡”6年
户口也被注销,他想领取养老金,还得重新证明自己活着;目前,居委会经办人已承认失误,并补办相关手续 去年年审还通过今年却已“死亡”多年 曾老伯告诉记者,他退休前是东庄镇卫生院的职工,2003年办理了退休手续,2006年,他的户口因为投靠儿子就从秀屿区东庄镇移入城厢区梅峰市场。曾老伯近年来一直在全国各地经商,不过每年年底都会回莆田办理一次养老金领取资格的年审。日前,他和儿子一起去龙桥派出所盖章时,户籍民警却告诉他,他的户口已被注销了,注销的原因是兴安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一份死亡证明,上面显示曾老伯已于2006年10月底“死亡”。这把曾老伯搞糊涂了,他仍健在,从哪来的这样一份死亡证明 据民警透露,曾老伯去年年底办理养老金资格年审的时候户口尚在,去年12月份,户籍系统才录入了兴安社区居委会提供的一份死亡证明,从那时起,曾老伯的户口就被注销了。记者和曾老伯找到了兴安社区居委会当年出具该份死亡证明的经办人员,他告诉记者,那份死亡证明2006年就出具了,直到去年才录入,可能是由于去年人口普查将此前漏掉的资料再次统计而来。 居委会出具证明老伯重新申请户口 据经办人员介绍,居委会出具死亡证明必须是由死者家属报告,随后工作人员才会填写一份死亡证明。不过,在死亡证明上的亲属签名一栏,经办人员承认居委会会帮忙一起填写。曾老伯想要查询当年是谁来居委会报告他的“死讯”的,不过由于时隔6年,经办人员也无法找到那份死亡证明了。 而给健在的曾老伯弄出了一份死亡证明,经办人员也表示很抱歉,原来,该名经办人员在2006年的时候刚入职接手工作,对相关程序还不够熟悉,他也承认在这件事中确实存在工作疏忽的情况。经办人员的解释获得了曾老伯的谅解,目前居委会已经重新出具了一份“健在证明”,龙桥派出所目前正帮助曾老伯重新申请户口。(陈丽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