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周明帝诞皇太子恩降诏》制诏:“礼称负子,诗则斯男。明两作离,前星表吉。诞于甲观,生自画堂。钦兹一有,以贞万国,宜与兆人,共协嘉庆。可降死至流,降流至五岁刑,五岁刑已下悉原免。” 考《周书》帝纪,这份为皇太子诞生颁布的恩诏正好发布于明敬皇后去世前夕,而《周书》所记载的周明帝三子皆非皇后所出,更无立皇太子记载。因此,独孤明敬皇后可能在生产了嫡子之后得病夭亡,婴儿在母亲去世后也很快夭折,所以没有在史书传记中齿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