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含麻类”药品 顾客要出示身份证

肖暮影
2012-12-11 13:09:54

  本报12月11日讯(记者 林明 通讯员 施龙熺) 近日,细心的市民去药店购药时就会发现,如果要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要出示身份证了。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对违规销售的药店将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会依法处理。

  今年9月份,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卫生部联合下发通知,药店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除查验登记身份证、凭处方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据悉,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并未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但此类药品所含有的麻黄素类物质属于易制毒化学品,即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新康泰克、白加黑、百服宁等药品中均含有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法分子往往通过向药品零售企业套购这些药品来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

  连日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多种宣传方式,普及含麻知识,让公众了解并理解含麻制剂监管要求。该局统一为药品经营企业制作专柜标识,并在专柜公告“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同时联合公安部门制作“含麻制剂购买提示”张贴于经营企业收银台,提醒消费者配合出示身份证件。在经营企业药品安全宣传栏张贴“常用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品种参考目录”和近期各地查处的“含麻制剂”骗购流入非法渠道案例,提高公众防范知识与意识。在涉药单位和村居张贴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监管宣传画,营造公众共防“含麻制剂”流弊的良好氛围,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不明群众骗购,使其流入非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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