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管职权范围将扩大 岛内外违法建设都管

肖暮影
2012-12-12 11:41:52

  厦门网-海西晨报讯(记者 雷妤 通讯员 张琳)明年1月1日起,城管的职权范围将扩大,从城市规划行政处罚权调整为城乡规划行政处罚权。昨日,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军荣接听市长热线时表示,解读了新修订的《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据悉,新修订的《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的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将城市规划行政处罚权调整为城乡规划行政处罚权,“市”与“乡”的一字之差预示着职权范围的调整。也就是说,《规定》实施后,无论是岛内还是岛外的“违法建设”行为,都将由城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权。

  针对大多数市民咨询将住房一套改多套的问题,王军荣说,最好的办法就是早发现、早制止,否则后期双方投入都很大。同时,《规定》也明确,对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设施使用功能的,不但可以采取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还可以不予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此外,各相关部门的协作,也首次在立法层面进行了规定。《规定》明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协助城管部门进行日常巡查,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对不履行职责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将实行问责制,具体的问责制度将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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