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石狮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肖暮影
2012-12-15 15:40:55

(2012年12月14日石狮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石狮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石狮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2日至24日在石狮市公务大厦附属楼举行,建议会议议程如下:

1、听取和审议石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议石狮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石狮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议石狮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石狮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3年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石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石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石狮市人民政府市长。

8、增选泉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9、通过有关决议。

石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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