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费驾乘人员各被处罚1000元

肖暮影
2012-12-17 19:31:07

  日前,群众向本报《壶兰监督》反映,他乘坐闽by0683客车从笏石前往忠门,被要求收费7元,比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多出一倍。投诉引起市交通局重视,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指定专人负责调查。
  经查,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群众反映的笏石至忠门路段最高只能收费3元。执法人员立即与物价部门取得联系,对该车予以行政处罚900元,并将多收费部分予以收缴,退还给乘客。市物价部门同时将处罚情况抄告市运管处列入诚信记分考核,责令by0683所属中旅交通运输公司立即整改。目前,该公司已按规定对两名当班驾乘人员各给予处罚1000元并停岗7天的决定。 (记者 吴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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