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要建中央公园 这些地方实施规划管控

阿特otter
2017-09-18 23:05:16

  为打造大福清国际化城市景观风貌,提升福清城乡空间品质和城市形象,构筑市域中心绿肺,营造生态福清大格局,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以玉融山为代表的市域中部山体区域打造福清中央公园,使之成为未来城市生态、生活、休闲、创新、景观的活力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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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福清中央公园区域范围实施规划管控,加强用地控制和规划建设管理,有效遏制该区域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划管控范围

  福清市中央公园规划管控范围北至东张水库高二支渠-溪南路、东北至东张水库高二支渠、东至福厦铁路、南至东张水库高干渠(上迳镇段)、西至324国道及规划路,规划管控范围总面积约31.26平方公里。

  上述区域涉及音西街道音西村,玉屏街道西云村,龙山街道瑞亭村,龙江街道观音埔村、小南洋村、霞楼村、下梧村、苍霞村、朝阳村,宏路街道溪下村、大埔村、周店村、圳边村,上迳镇树林村、岭胶村、洋中村、油塘村。

  二、规划管控内容

  1、规划管控范围内的各类建设活动均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违者将依法严厉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经审批许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中央公园规划管控范围内,从事任何建设活动。

  3、各类建设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修建个人住房及其他建(构)筑物、采矿、修建坟墓(含改扩建、新建)、占地、砍伐林木、抢栽抢种、擅自填埋山塘水库及渠道等。

  三、规划管控职责

  1、玉屏街道、龙山街道、龙江街道、音西街道、宏路街道和上迳镇应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依法查处违反公园规划管控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天上查、地面巡”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巡查,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制止在萌芽阶段,跟踪督促并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2、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含森林公安)、民政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自管控责任,并指导相关镇街开展执法巡查活动。

  3、对阻扰、挑动、组织暴力抗法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举报电话: 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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