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限酬令发布:演员片酬不超过总成本的40%,你怎么看?

阿特otter
2017-09-22 18:22:20

四组织的“意见”,被一些自媒体形象地形容为“史上最严电视剧也限酬令,明星哭晕在厕所”。此前各式各样的“限酬令”都发布过,为何这次引起如此夸张的描述?很简单,这是因为“意见”明确给出了数额配比——“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这是史无前例第一次。

这个配比往坏里说叫“简单粗暴”,往好里说叫“清晰直观”。假若一部电视剧的制作总成本为1亿元人民币,那么全部演员的片酬加在一起,不能超过4000万,其中主要演员(可以理解为男一号+女一号)的片酬不能超过2800万元,其他演员(数以十几或几十计的配角以及群众演员)的片酬不能低于1200万元。

坦白说,这样的配比设计,还是比较遵循市场规则,对明星依然是有利的,小鲜肉和流量明星们,暂时还不用“哭晕在厕所”,就算严格按照“意见”执行,他们通过一部电视剧所能获得的片酬仍然算可观。可以在今晚的晚餐上加个鸡腿的,应该是配角与群演们,总成本1亿元的电视剧制作费用,他们可以分享不低于1200万元的片酬,这无疑会大大提升他们的收入,提升他们对这个行业的热爱,继而为提升电视剧质量作出更大的贡献。

当然,这个“意见”在行业内人士那里刷屏的时候,也有人不以为然,觉得这又是一纸空文。究竟算不算“空文”,这要从四组织的权威性那里考虑,直白一点说,就是四组织能否对加入他们的会员企业,有惩罚能力。如果一是没有号召能力,二是没有惩罚能力,那很有可能会员企业根本不把他们“当盘菜”,照样“马照跑、舞照跳”。鉴于天价片酬、收视率造假、点击率刷量、买票房等业内顽疾已形成多年,指望一纸通知就能立竿见影、药到病除,显然也是乐观了点。

不过,可以预见地是,狠刹影视行业不良风气的“战争”,以“意见”的发布为标志,才刚刚开始。如果“意见”起不到效果,明星天价片酬照拿不误,制作机构为了市场与利益,拐弯抹角地以高片酬来竞争明星演员,将很有可能导致比明确制作成本配比更为直白的管理措施出台,包括但不限于:对企业运营成本进行稽查核算,对片酬支出进行跟踪追查,对明星税务情况进行核对……

简而言之,只要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真想要彻底杜绝行业不良风气,那他们就一定会准备好“降龙十八掌”,目前刚使出第一掌“亢龙有悔”,距离第十八掌“神龙摆尾”还有很大的操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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