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红十字大病救助受理时间截至下月
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2012年福建省红十字大病救助的受理时间截止到2013年1月20日,石狮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提醒,由于申报材料由石狮送往泉州以及福建省审核需要一个过程,建议符合救助条件且户籍属于石狮的患者于1月10日前向石狮市红十字会提出申请。 记者了解到,福建省日前对今年大病救助对象中的城乡低保对象的认定进行了补充。据石狮市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没有领到低保证的城乡低保对象,只要持有今年市民政局审批盖章的低保审批表,或往年的低保证或低保审批表,或今年市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加上能体现本年度低保金发放与领取的存折复印件,均可认定为城乡低保对象。(记者 谢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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