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两只猫头鹰放在门口晒太阳 被民警查获判刑

肖暮影
2012-12-19 08:42:08

  2012年1月,被告人陈某驾驶一小轿车从江西返回三明时,在江西省景德镇市一高速公路路口处遇到一个中年男子(具体身份不详)正在出售两只猫头鹰,经协商,被告人陈某以350元的价格向该中年男子购买后运回三明。同年3月25日,被告人陈某将两只猫头鹰放在一餐馆门口晒太阳时,被民警查获。经鉴定,被告人陈某非法收购的两只猫头鹰为草鸮、红角鸮二(俗称猫头鹰)。案发后,民警已将查获的两只猫头鹰野外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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