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大豆、牛奶、小麦……这都是生活中常见的一些食品,但可能有些人会因为不小心吃到这些食物而导致过敏。据了解,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从明年起,食品包装袋上必须标注“过敏原”。
记者在走访时发现,尽管一些食品已在外包装袋上标注了“过敏原”信息,但许多市民对此并不关注,以致误食易过敏食物而导致皮肤过敏。
□新规
食品将强制标注“过敏原”
据了解,2013年开始强制执行的包装标示“过敏原”,是根据2012年4月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执行的。《通则》中说,部分食品及其制品可能导致过敏反应,如果用作配料,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其中列举了8类可能引发过敏的食品: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或它们的杂交品系);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鱼类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探访
部分食品过敏原标注混乱
近日,记者在市区几家超市发现,一些食品在外包装袋上标注了“过敏原”或者“致敏原”。尤其要一些品牌的饼干包装袋上,都标注了产品的“过敏原”信息:含有含麸质的谷类制品、乳制品、蛋制品和大豆制品。而其他零食也都标出了含有小麦、大豆、牛奶等过敏原或者致敏原的提示信息。
虽然大多数食品标注此信息,但仍有部分食品对“过敏原”的提示用词非常含糊,标注也很不规范,让市民看得一头雾水。如某一款品牌饼干的包装袋上,标注的“过敏原”信息的位置很隐蔽,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到。还有食品在"“过敏原”一栏写着,可能含有微量坚果、花生、乳制品及其大豆制品,并没有明确说明这些是过敏物质。
采访时,正在超市购物的陈女士说:“平时给孩子买零食的时候,很少去留心包装上的过敏原提示,也不太注意哪些食物会导致过敏。”记者采访了一些消费者发现,很多市民并不会去注意食品包装袋上的过敏原信息,他们更多注意的是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口味。
□医生
食品标注过敏原信息很重要
记者昨日走访皮肤科专家了解到,虾、蟹、蛋类、花生、大豆、乳及乳制品等食物容易引发过敏。食物过敏会引起多种不适症状,严重的甚至会引发休克,危及生命。
医院经常有因误食某种物质导致过敏的患者,一般情况下儿童容易过敏。如果市民觉得自己会对某些食品过敏,可到医院做过敏原测试。一旦检测出自己对某种食物过敏,一定注意不要食用。对过敏体质者而言,要尽可能避开容易导致过敏的物质,食品生产厂商最好能注明过敏原,提示消费者。 (欧碧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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