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咏仪回应近亿豪宅没有自己名字 还是简单一些好
10月28日袁咏仪参加某活动时有记者问最近张智霖买九千多万的豪宅的事情,她笑言:“真的很开心,我们终于买了一个自己住的房子。(何时搬过去?)没有那么快,我们本来打算过几年才买的,刚好碰到喜欢的,又能力上做得到的,才买的,现在呢是考虑要不要租出去还是好好装修一下,再看嘛”。 问到选楼条件,她坦言最重要的是方便,还有房子的格局要实用,再问到装修风格,她就表示会按习惯去找人设计。问到魔童对自己房子的装修有没有要求?她笑言:“他现在没有任何意见,有的也是那种不靠谱的,所以我跟他说小朋友还是简简单单的好”。
之后袁咏仪坦言因为张智霖是第一次买房,政府规定首次购屋只能用一个人的名义买,所以才在房屋拥有者那没有她自己的名字,更笑言以后看到适合的她自己也会买。 张智霖袁咏仪夫妇相恋20年,结婚16年,但是一直坚持不买房,而是租房子住,这一路走过来真是艰辛啊!搬家都搬了好几次了,而且每次租房的租金都是10几万,面对这种压力,使得他们不得不选择买房。 他们还直言了买房的真正原因:一是租房漂浮不定,总是搬家搬去,也是特别辛苦的,而且面对巨额资金的问题,最终还是选择了买房。最终,张智霖考虑到租房的价格和他换房子的频率,使得他不得不选择买房。 2006年,袁咏仪怀孕的时候,张智霖在香港宝云道租了一套面积220平方米的豪宅,月租是15万。2007年,他们一家三口搬到山顶道花园台豪宅,租金差不多是13万。2010年,他们又搬到了浅水湾道25号、面积大约有278平方米,月租也是10万左右。2011年,又搬进了浅水湾道63号海景房。面积约220平方米,月租要20万。 说到他们换房子都换了5-6次了,说实话,谁都不想搬来搬去的,相信搬过家的朋友一定会知道其中的辛酸史的,搬一次家真不是一般的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