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检查不得列入儿童婴幼儿健康体检

肖暮影
2012-12-22 18:46:43

  卫生部21日发布通知要求,不得将放射检查列入对儿童及婴幼儿的健康体检项目。

  通知规定,医疗机构应针对不同人群科学制定放射检查项目,不得将放射检查列入对儿童及婴幼儿的健康体检项目。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该项检查的目的和风险。严格控制放射检查频次和受照剂量,一般每年在健康体检中应用放射检查技术不超过1次。

  通知说,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须遵循正当性和防护最优化原则,严格控制使用剂量较大、风险较高的放射检查技术。应优先使用普通x线摄影、cr(计算机x线摄影);有条件的地区,推荐使用dr(数字x线摄影)取代普通x线摄影和cr。不得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除非有明确的疾病风险指征,不宜使用ct;不得使用pet(正电子发射断层显像装置)、pet/ct、spect(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和spect/ct。

  此前,有媒体报道,我国健康体检中放射检查使用率过高,放射线可能会给人体造成危害,甚至致癌,不应作为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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