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十大酷刑不止十种 满清十大酷刑包括哪些?
满清十大酷刑指::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骑木驴。 再辟个谣,满清十大酷刑并不是说这些刑罚只存在于满清时代。事实上这些刑罚在前朝发明,因为在满清用的最频繁,加强满清对汉族的统治,所以被称为满清十大酷刑。 一、剥皮:如其名,将人的皮肤从身体上剥离。第一种方法,在背部开一个大长口,再用刀慢慢的将皮肉分离,像是蝙蝠展翼那样分开。据说如此,受刑之人需得一天才断气,痛苦万分。第二种,是将人埋在土里,在头部切十字,再从伤口处灌水银。痛极的人,埋在土里的身体不住扭动。等他从土里跳出之后,完整的皮肤就保留在土里。 二、腰斩:用重斧将犯人从腰部斩成两截。 三、车裂:也名五马分尸,将犯人的头和四肢都拴在马上,不断鞭策马匹,巨大的拉力之下,将人的四肢和头部从身体处分离。 四、俱五刑:大卸八块,还有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朵,类似做成人彘都为此刑罚。 五、凌迟:最开始是将人剁成肉酱,后面发展成用刀片肉,将人割满多少刀,犯人才会断气。可以说是由单一的刑罚,发展成死刑的艺术了。 六、缢首:即绞刑。 七、烹煮:顾名思义,将人放入底下架有柴火的大翁中烹煮。 八、宫刑:宫刑不分男女,男子去势,女子则一般用重锤击打腹部,致使子宫自然脱落。司马迁是受宫刑的代表。 九、刖刑:类似截肢的刑罚,有说将人的腿从膝盖骨下砍掉,也有说将膝盖骨削掉的。 十、插针:参见容嬷嬷对紫薇的经典画面。 十一、活埋:将人活生生埋进土里,战争中对付战俘的常用手段。最惨的是,这坑还是战俘自己挖的。 十二、鸩毒:将人毒死。 十三、棍刑:这种刑罚不是大家想的那样,用棍子打人。指的是用棍子,从人的嘴巴或者菊花处插入棍子,整根没入。 十四、锯割:就是用铁锯将人活生生锯死,其残忍程度可与凌迟、剥皮相比。 十五、断椎:打断人的脊椎骨,大家应该都知道,人的脊椎骨断了,人也就死了。 十六、灌铅:将液体的铅或者锡,从人的口中灌入。等液体变成固体之后,人也就差不多咽气了。 十七、弹琵琶:这里的琵琶不是乐器,弹琵琶也不是什么风月之事。琵琶指的是琵琶骨,将人的琵琶骨一根一根的剃下来,被称为弹琵琶。 十八、抽肠:很简单,就是用钩子将人的直肠给抽出来,痛苦无比。 十九、骑木驴:一般用于不洁之女,比如与奸夫谋害亲夫的女子。具体如何,想来大家应该有所耳闻。受此刑罚,棍子会自接从下穿入,然后“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二十、梳洗:这可不是说女子梳妆打扮。而是用开水从犯人的头部浇下,然后再用铁刷子将人的肉梳下来。这刑罚持续时间久,延长犯人的痛苦,一般要等到肉尽骨露,犯人才会咽气。 说实话,满清十大酷刑最多也就想到凌迟的残忍程度,却不知道刑罚也可以玩出这么多花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