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被货车撞亡 家属各获赔约50万元

肖暮影
2012-12-25 17:21:04

东南快报讯(记者陈钦祥 通讯员赵丽娟)等红绿灯时,因视线受阻,一辆重型货车不慎撞翻前方的电动车,导致电动车上两人不幸当场身亡。日前,福清市法院启动刑事案件预评机制,成功化解这起重大事故赔偿纠纷,死者家属拿到了死亡赔偿金。

今年4月22日,钱某受雇驾驶一辆挂靠在汽车运输公司名下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福清清荣大道一处十字路口,撞翻一辆无牌电动车,致使电动车上两人当场死亡。4月26日,福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被告人钱某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

法官通过调解,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两位死者的亲属各30万元,汽运公司和货车实际所有人分别赔偿经济损失21.5万元和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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