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签注收费标准今起下调五成

抹茶玛莎
2011-07-01 12:31:36

  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7月1日讯(记者 何华清 通讯员 郑洁鸿)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获悉,近日,国务院办公室决定,自7月1日起,将台胞签注收费标准下调五成,我市将同步执行新标准。

  据悉,新的台胞签注收费标准为:一、大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1年至3年、3年至5年有效居留签注的收费标准由每件200元人民币、300元人民币统一调整为100元人民币;二、口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和香港、澳门被委托的办证单位办理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收费标准由每件100元人民币(港币)调整为50元人民币(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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