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山区海岛教师每月可获奖励300元

阿秋秋
2013-01-11 14:57:07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1月起,我市对扎根在山区、海岛的143名教师在原来每人每月补助200元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奖励金。

  十八大报告指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我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决定对扎根在山区、海岛的教师进行奖励,提高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对特殊教育学校经费进行补助等。从今年1月开始,对扎根在山区、海岛的143名教师按每人每月300元给予奖励。2013年,将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下拨比例从原来按教师工资总额的1.5%提高到2%,2014年起提高到2.5%.

  据了解,全市获得奖励的山区海岛教师共有143名,包括一都镇、南岭镇的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东张镇的南湖小学、金芝小学,城头镇的南田小学、吉兆小学,以及音西街道的云中小学、新厝镇的凤迹小学、龙田镇的东壁小学、江阴镇的小麦小学等学校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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