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为诱饵无业女借2.8亿 资金崩盘欠下5000多万

阿秋秋
2013-01-14 10:15:12

  大肆挥霍后

  不交代巨款去向

  翁某妮供述,除了支付高利息外,她在2010年5月,有近1000万元在赌场放高利贷被倒了,一直没收回来。同时,她还用这些钱在2010年7月份购买一套75万元的套房,先后购买两辆汽车,并到香港旅游挥霍。

  案发后,警方从她家中搜出12只手表。2011年2月20日出逃前,翁某妮从银行领取了1358800元。归案后,她拒不交代这些钱去哪里了。她只说其中135万元还给了朋友,却不肯透露朋友之名。她唯一的投资是与林某晶合作的。当时,她出10万元与林开了家服装店。后来,翁某妮找林某晶先后借了1.9亿元,案发后,仍欠1800多万元。

  一审判无期徒刑

  还款几乎无望

  近日,中院一审审结此案。法院认为,翁某妮以高利息的方式非法吸收社会上的资金的行为影响了金融资金的流向,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一审判翁某妮无期徒刑,扣押的汽车1辆、电脑主机1台、手表12只、手机2部予以拍卖,所得款项及被扣押的现金10000元按比例返还各被害人。然而,面对59416765元的巨额债务,这点钱对于受害者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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