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对方带到酒店逼债 把自己“逼”进牢房
台海网1月1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郭冰德 通讯员 金法)男子为了催讨债务,竟然将对方带到酒店客房进行逼债。殊不知,这种行为已触犯法律。昨日,导报记者从泉州晋江市法院获悉,安徽淮南男子李某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李某和胡某有生意往来,胡某因资金周转不灵,欠下李某一大笔钱。此后,李某多次催讨,但胡某还是无力偿还。2012年2月中旬的一天,李某纠集张某(另案处理)等人,开车将胡某从晋江内坑东村载到石狮某酒店,采取殴打、威胁等手段,逼迫胡某写下两张欠条,金额分别为25万元和14万元,并迫使胡某借款偿还。第三天中午,胡某偿还部分款项后,李某才将他送回内坑东村的住处,前后历时40多小时。 案发后,李某逃回老家。2012年8月4日,李某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为索取债务,伙同他人非法限制胡某人身自由,并有殴打情节,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经办法官提醒,当他人欠债不还时,应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应一时冲动采用非法手段取回财物。为争取合法权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反让自己吃官司,得不偿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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