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弄点钱花 狠心父亲将1岁儿子卖掉被判刑5年
本报讯(记者王龙风通讯员兰丽群卞丹郦)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可福州连江一名男子竟狠心将自己1岁的儿子卖掉!近日,连江县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毛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毛某是连江马鼻镇人,2010年与云南女子付某结婚后,整日不务正业,双方常因此吵架。2011年付某生下儿子两个月后,毛某便在她面前嚷嚷着要卖掉儿子。 2012年6月初,毛某以妻子出走儿子无人照顾为由,找到胡某贵请其帮忙介绍买家,着手“卖儿计划”。后经陈某勇、邱某俤的帮忙,于2012年6月11日中午,毛某在连江县马鼻镇南门村公园,以9万元的价格将儿子卖掉。毛某非法获利6万元,剩余的3万元暂放陈某勇处,用于日后陈某勇、胡某贵、邱某俤三人平分。 经公安机关侦查,付某找回了儿子,陈某勇退还了还未来得及分赃的3万元钱。 连江法院审理认为,毛某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遂判处主犯毛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胡某贵、陈某勇、邱某俤缓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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