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高帅富”缴个税翻番 月入超8万元的纳税人共365位
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林润 通讯员 徐于平 陈维 图/舒田)工资薪金个税费用扣除标准2011年9月1日起上调至每月3500元,这次调整后,我市有超过107万人和个税说“拜拜”。与此同时,月收入超过8万元的“高帅富”缴纳的个税翻了一番。 来自市地税局的统计显示,工资薪金个税费用扣除标准从每个月2000元上调到3500元后,让我市107.43万人不用再缴纳个税,锐减了71.47%。换句话说,现在我市每月只有42.88万人缴纳个税。假如按照2011年底厦门常住人口361万人计算,100人中,只有不到12个人需要缴纳税款。 上调费用扣除标准的“杠杆作用”很明显。在高收入者那一头,缴纳的个税明显增加。统计显示,我市适用45%税率的人群从174人增加到365人。您可别小看这365人,他们从2011年9月到2012年8月,累计缴纳的个税达到2067万元,增长了103%。适用45%税率是什么概念 根据现行的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这部分人每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 由于高收入者贡献的个税大幅增加,大大缩小了我市的个税总收入因为工资薪金个税费用扣除标准上调而减少的幅度。原本,市地税局估计新税法实施一年我市个税将减少12亿元,实际情况是:2011年9月到2012年8月,我市累计入库工资薪金个税28.12亿元,同比只减少6.2亿元。 这些“高帅富”在哪些行业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基本上还是在垄断行业,比如电力、通信、邮政,还有房地产、金融等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