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请工人上门维修彩电 每次都要收260元开机费
福州新闻网讯 本以为修电视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没想到一次次的开机费,却让市民连称“吃不消”。“3年前买的1台液晶电视,去年8月维修了1次,因为过了保修期,被收260元开机费。3个月后,又出现了同样的问题,维修还要收取260元的开机费。”27日,市民周先生拨打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自己的无奈。 周先生介绍,自家的康佳液晶电视出了故障,有时打不开,有时打开10多分钟后声音图像全无。为此,周先生拨打了康佳公司的客服热线,请维修人员上门维修。对方告诉他要收取上门开机费260元,虽然觉得贵,但想着能修好电视,周先生就答应了。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后说,电视并没有问题,之后声音和图像都恢复正常。 然而,只过了3个多月,电视又一次“罢工”,周先生再次拨打了康佳的客服热线。谁知维修人员告知,还要收取260元的开机费,若更换零部件,则需另外收费。 “客服人员说,每次上门都需要收取开机费是公司规定的。”对该项规定,周先生甚为不解。 27日下午,记者致电康佳售后服务热线。客服人员说,电视维修收费主要包括3个部分:开机费,40英寸的液晶电视开机费为240元至300元;路程费,20公里之内收取20元,20公里之外每公里加收1.5元;需更换零配件,则还要加上相关费用。 随后,记者又致电了几家大型的彩电生产企业,发现已过保修期的产品如需维修,都需支付开机费。创维公司的客服告诉记者,公司是根据彩电的大小来定开机费,40英寸的彩电开机费为190元,若确定不能维修,只要收取50元的检查费。tcl的客服则说,40英寸的彩电为240元,不修好不收取任何费用。 针对彩电开机费收取的问题,记者咨询了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的陈伟坤律师。陈律师认为,对于已经过了保修期的家电,如没有特别约定,商家售后并没有强制的维修义务,因此顾客找售后维修,相当于与商家重新建立维修合同。此时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对于维修价格双方可以提前约定,怎么约定就怎么履行。 至于顾客质疑的开机费过高问题,陈律师表示,家电维修费属于市场调价,是由商家自行确定,不在工商、物价等政府部门的管理和调整范围之内。但是顾客可以自由选择其他收费合理的维修店进行维修。(福州日报记者 孙漫 龚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