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院成立涉台案件审判 将推行集中管辖

伍拾范儿
2013-01-29 09: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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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法院全国首创涉台案件三审合一 所有涉台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今后由涉台庭集中管辖

  集中管辖

  厦门市六个行政区的涉台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将分别由海沧区涉台法庭和厦门中院涉台案件审判庭集中审理。

  海西晨报讯(记者 倪立婧 通讯员 王惠传)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成立涉台案件审判庭,集中管辖所有涉台案件。今后厦门全市六个行政区的涉台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将分别由海沧区法院涉台法庭和厦门中院涉台案件审判庭集中审理。其中,民事案件标的在30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者,一审则直接由厦门中院管辖。当天,台湾人蔡某因涉嫌柴油走私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则成为涉台法庭受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

  这是在去年3月成立海沧区人民法院涉台民商事专业审判庭之后,厦门市再于二审级别法院成立涉台专庭,同时将刑事、行政诉讼案纳入集中审理。

  去年海沧区法院聘请了10名台商担任人民陪审员,此次厦门中院则特聘12名长期在厦台籍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厦门中级法院院长陈国猛表示,“要切实维护台胞合法权益。”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厦门两级法院启动涉台案件集中管辖工作机制,有利于集中审判资源、提高审判效率、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涉台审判专业化水平。

  自2012年6月成立涉台法庭以来,海沧法院共受理涉台案件454件,涉案标的超过5.5亿元,已审结406件,其中调解撤诉30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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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晨报讯(记者 倪立婧)昨日,记者参观了厦门中院涉台审判法庭。该法庭学习了台湾法庭的模式,同时配备许多高科技产品。

  该法庭通过采用先进的数字化法庭庭审系统,实现庭审过程中原告、被告、犯罪嫌疑人、证人、法官、公诉人在法庭上陈述的声音、笔录内容等实时录制,同步刻录光盘;被告人席的电脑还可同步显示庭审笔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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